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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咨询
办件名称: 农村宅基地确权
办件内容: 是泰安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南西周村村民。我们这边附近村民宅基地证确权都已经发房到户,我们村迟迟没有发,是没有给我村办理还是村里扣下了,现在我们这边要拆迁了,没有证的按违建处理。我们村自九零年来就不批宅基地证了,没有证的也有四百多户了,符合一户一宅的没有证的也按违建处理,这合规,合理,合法吗?我们该向哪个部门反应?我们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。望有关部门切时关注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申请人/申请单位: *** 提交时间: 2022-09-07 20:24:35
受理单位: 省自然资源厅
受理时间: 2022-09-08 08:46:20 答复状态: 已答复
答复时间: 2022-09-16 09:27:59 答复内容: 接到咨询件后,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,经了解:目前泰安市新甫街道南西周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已进入审批流程,咨询人需通过宅基地审批公示后方可进行不动产登记。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,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”,自然资源部门无审批、管理农村宅基地职能。
追问状态: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:
追问答复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