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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咨询
办件名称: 环评批复登记备案问题
办件内容: 宅安置房项目建设,是不是不再需要环评批复或登记备案?
申请人/申请单位: *** 提交时间: 2022-08-20 10:49:38
受理单位: 省生态环境厅
受理时间: 2022-08-22 15:06:42 答复状态: 已答复
答复时间: 2022-08-29 11:25:40 答复内容: 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建设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2021年版)“四十四、房地产业”“97 房地产开发、商业综合体、宾馆、酒店、办公用房、标准厂房等”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办理环评报告表,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。
追问状态: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:
追问答复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