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     首页 > 办事咨询
办事咨询
办件名称: 宅基地地类变更
办件内容: 宅基地,是经村委及生产队统一规划自垫废坑。多年来一直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盖房,均未有相关部门受理地类变更材料。请问:我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房,因地类登记,不符合现场事实和实际情况,需要向哪个部门提报材料?
申请人/申请单位: *** 提交时间: 2022-08-16 23:04:01
受理单位: 省自然资源厅
受理时间: 2022-08-17 10:36:23 答复状态: 已答复
答复时间: 2022-08-17 10:37:24 答复内容: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和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》(农经发〔2019〕6号)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、使用、流转、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,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,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、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;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、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。该事项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。
追问状态: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:
追问答复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