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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名称: 《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》中相关疑问
办件内容: ,根据《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74号)中餐厨废弃物的定义:“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,是指从事餐饮服务、集体供餐、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(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),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、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。”工业企业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也执行这个规定吗?
申请人/申请单位: ** 提交时间: 2022-08-06 12:03:41
受理单位: 省生态环境厅
受理时间: 2022-08-08 15:53:14 答复状态: 已答复
答复时间: 2022-08-09 17:22:21 答复内容: 该文件是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主管,具体问题解释建议咨询住建部门。
追问状态: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:
追问答复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