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件名称: | 关于咨询技改项目环评总量确认问题的请示 | ||
办件内容: | 领导,您好,我是基层审批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,近期我们收到关于砖瓦产能整合技改项目的环评报告,将2020年末(十三五规划)拆除的淘汰的5家落后工艺砖瓦企业(均有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备案意见)的产能,整合到2家转型升级砖瓦企业中。想咨询,整合后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倍量后低于以上淘汰的5家企业的总排放量,这种情况下,污染物是否还需要环保部门进行总量确认。 | ||
申请人/申请单位: | *** | 提交时间: | 2022-03-29 16:07:11 |
受理单位: | 省生态环境厅 | ||
受理时间: | 2022-03-30 09:06:19 | 答复状态: | 已答复 |
答复时间: | 2022-03-30 09:14:56 | 答复内容: | 已电话沟通,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。 |
追问状态: | 无追问 | 追问提交时间: | |
追问答复时间: |